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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中国就业须知

2015-12-1 17:14:54      点击:

       一九九六年,中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外贸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发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见附件)。  几个热点问题:   

  1、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答: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 

       备注:  1、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十三条约定: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经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中央直属企业可直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申请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才可聘雇外国人。

  2、问: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如何申请?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①用人单位须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需再确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尔后,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   

       ④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被授权单位(一般是外经贸局)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         ⑤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Z职业签证)。 

       ⑥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为外文,则须有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属境外单位派遣,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注明聘用期限)及其有效护照或能 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共二份)。 

  备注:聘用外国人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需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议。

       ⑦外国人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入境30日内完成),获得健康证明书(或已在国外体检,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认合格的验证证明书)。

       ⑧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

   备注:  1、来京任职、受聘的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持“Z”(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于30日之内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居留手续,居留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且不超过护照的有效期。

       申请办理居留证时须提供以下文件及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原件;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签证居留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粘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在京工作不到1年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留证,免交《健康证明书》。

       居留证到期后可以申办延期,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签证居留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粘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常住外国人的工资如超过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则外国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代扣)。一般来说不用备案,公安机关会将外国人的情况通报税务部门来查询外国人的纳税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