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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申报所需材料

2015-12-1 16:43:27      点击:

上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申报所需材料

1、拟聘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3份,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聘用外国人无须主管部门审批,可持有关文件直接办理);

2、.拟聘外国人的意向书(单位拟聘的工作岗位、职务等意向);
3、拟聘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单位拟聘用的原因);
4、拟聘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应有从事其工作的专业技术和从事该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拟聘外国人的健康状况(当年)证明(所在国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报告书,要求公正);
6、拟聘外国人的学历或专业资格证明(要求公正);
7、用人单位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8、拟聘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及能代替护照的证件;
9、申请表、工作经历、学历及专业资格证明是外国文字的,均应翻译为中文。
(以上5.6二项所要求的公证,系所在国公正机构出具的公证材料,若所在国无公证机构,需我国驻所在国的领、使馆出具认可材料)
办理时限: 受理材料后,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