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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相关指南

2015-12-1 16:52:52      点击:

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相关指南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外国人来华就业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获准聘用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凭人力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通知签证函电;
3.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人力保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Z);
4.用人单位应在获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材料到人力保障部门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5.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申报材料:
1. 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须详细说明聘用理由);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拟聘用意向书(须详细说明拟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
4. 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5. 拟聘用的外国人工作简历、学历证书。注:学历证书是外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须准确、属实)并由翻译公司或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6. 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8.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浙就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2份;
9. 拟聘用的外国人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10. 填写完整的《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11.无犯罪证明(须原件及中文件翻译)。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