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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如何办理就业证?

2016-1-14 11:08:43      点击: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予以废止。在此背景之下,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FESCO)商务委托代理中心的专业人士,日前详细分析了新法较之相关旧法的变化及影响,并对新法施行后外籍就业者如何办理就业类证件、在办理证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如何解决等,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专业建议和指导,引起中外企业的关注。服务外籍人士,FESCO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希望本文能为中外企业的外籍人员管理提供帮助。
  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新法旧法对比,二者之间在证件的办理时限、延期限制、亲属关系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证件过期处罚、持制证回执单据的有效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都有所不同。

  新法对本人所持证件的责任人或单位,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必须开具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获得出入双方官方机构的认可。

  目前,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有3种渠道:

  1、申请人可以在本国公安或司法机构直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申请人可以在本国非公安或司法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需经由该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申请人若长期在其他国家(常住国)工作生活,可以在该国公安或司法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申请人本人出具保证书、聘用单位出具担保函。

  相关证件的办理

  ①就业许可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适用人群: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在毕业后有两年的全职工作经验的外籍人,年龄在60岁以下。

  政府主管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②工作签证(Z)邀请函

  该邀请函主要适用于来北京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家属。 

  申请条件:已获得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及其家属或外商驻京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及其家属。

  政府主管部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③就业证 

  该证件主要适用于来北京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家属。 

  申请条件:已获得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及其家属或外商驻京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及其家属。
  政府主管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④居留许可
  该证件是针对在北京就业的外籍人士所办理的签证。

  适用人群:已办理完就业证的就业者及能出具法律文件的配偶和子女(子女小于18岁)。 

  政府主管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